主旨:有關108學年度雲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期限及各類特殊情形學生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規範,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7年05月30日府教學二字第1072416720號函修訂「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作業補充說明」之規定中,有關獎勵紀錄、出缺席紀錄、無記過紀錄、均衡學習、競賽採計等項目,採計皆至國中三年級上學期止。
二、另依107年11月13日港農教字第1070007952號函108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籌備會暨第一次委員會議紀錄,108學年度免試入學作業時程規劃中,訂定108年2月10日為採計截止日。
三、雲林區全縣性競賽項目超額比序採計前六名序位獲獎者取第一名至六名,獎狀請明確列出名次者,方予採計,獎狀有列等第及名次者,以名次採計。
四、有關超額比序採計等相關資料皆已公告於雲林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請各校務必轉知教師及學生之相關積分採計、銷過、銷假等作業,務必於108年2月10日前完成,其後皆不予以追朔。
五、108學年度雲林區各類特殊情形學生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規範(如附件),經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在案,請學校確實掌握在校各類特殊情形學生之情況,並主動告知學生及家長相關資訊,並請公告於貴校網站,以維護學生入學權益。
六、請嘉義縣(市)政府協助轉知共同就學區學校,並請學校確實向學生及家長妥善宣導。
七、檢附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作業補充說明及各類特殊情形學生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規範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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