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教專中心辦理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課程(開學場次),請鼓勵貴屬教師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市教督字第1060089769號函及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理。
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自106學年度起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評鑑人員認證亦轉型為專業回饋人才認證,並簡化各類研習之課程及時數。為提升教師公開授課專業回饋知能,爰請鼓勵教師踴躍參與旨揭課程。
三、依教育部修訂「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與教學輔導教師人才培訓課程一覽表」,旨揭課程全面開放各級教師參與,惟參與認證時須執行認證所訂之專業實踐事項。
四、中區中心學校(臺中二中)考量106學年度轄屬學校預計參與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之教師數量稀少,故將與臺中市教專中心(協和國小)合併辦理,本學年度中區中心學校將不再另行舉辦。
五、旨揭課程限額40名,除承辦學校教師優先錄取外,開放臺中市及中區中心學校知管轄學校(彰化區、雲林區國私立高中職)教師報名,額滿為止。
六、檢附旨揭課程實施計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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