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文日期: 105/06/20
來文字號: 臺教學(六)字第1050083735號
來文機關: 教育部公告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規定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服一般替代役作業將自本(105)年8月29日起至9月9日止於戶籍地公所受理申請,歡迎83年次(含)以後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希望服替代役的役男提出申請;並受理國外留學生返國服一般替代役。
本次申請作業對象限為83年次(含)以後出生役男,另為提升替代役服勤效能,不受理專長資格備選一般資格及一般資格之申請。
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別、機關(一經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更改)。
申請一般替代役的役男應於公務機關上班時間持身分證、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及掛號回郵信封至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並於申請截止日(9月9日)前將申請資料以掛號郵寄內政部役政署始完成申請手續;以大陸地區學歷申請一般替代役之役男,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於9月9日前將採認通過之學歷證件影本(註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併同申請書以掛號郵寄內政部役政署,其錄取員額與國內學歷役男併計;以國外學歷申請之役男,亦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附中文譯本)併申請書以掛號郵寄內政部役政署,但已返國(經徵兵檢查)者,仍應先向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服一般替代役作業,自106年2月至6月,依核定之役別(項目)、機關及籤號順序,按機關需求分梯次徵集入營服役;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常備役體位役男服一般替代役役期為6個月(分發至國外服勤之役男役期為10個月)。 有關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規定及相關資料(專長條件、名額……),可至縣府網站「最新消息區」或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最新消息區」、「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查閱。 如對申請有任何疑問,可電洽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或內政部役政署諮詢專線:049-2394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