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0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跨縣市典範案例成果發表會實施計畫
壹、依據: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辦理。
貳、目的:為利典範縣市、典範學校與優良教學檔案範例之推廣,協助學校及教師於現有評鑑、輔導、人才培訓與認證基礎上,落實依據評鑑結果之專業發展,特辦理此跨縣市成果發表會,藉以有效提供學校及教師專業發展經驗分享與交流。
參、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中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協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中彰投區域人才培育中心
肆、參加對象:
一、 臺中、彰化、南投、雲林、新竹等五縣市教專中心成員(含教育局處人員)10-15人。
二、 臺中市104學年度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各校之校長、承辦主任至少1名。
三、 得獎作品之分享發表人。
四、 曾任或已接受培訓且通過初階、進階、輔導之教學檔案課程講師。
五、 關心此次成果發表會主題之各界人士。
伍、活動名稱:
臺中市10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跨縣市典範案例成果發表會
陸、活動地點: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1樓音樂廳(K101)
地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柒、活動時間:
104年12月18日(星期五) 上午9點至中午12點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為表示對演講者的尊重與禮貌,敬請與會人士準時抵達會場。
二、參與座談會請務必確實簽到、簽退。
三、此次座談會敬備茶水、中餐,不另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
四、為響應節能減碳,請自備水杯及環保餐具。
五、請點選下列網址進入系統報名:
(一)具教專網帳號密碼請連結此網址報名:
(二) 無教專網帳號密碼請連結此網址:
六、敬請分享講座所屬學校協助課務派代。
七、敬請出席人員所屬服務機關惠予公(差)假登記。
八、與會人員將依實際出席時數登錄研習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