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4年4月10日臺教資(六)字第1040045496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布國家之空氣汙染指標之
顏色等級及活動建議,擬訂旨揭計畫,使校園師生了解空
氣品質意義及提升自我保護意識,以達環境教育目的。
三、本試辦計畫之空氣品質顏色分級,係以行政院環保署所公
告之綜合空氣污染指標(Pollutant Standards Index; PSI)及細
懸浮微粒(PM 2.5)指標預警顏色之四色(綠、黃、紅、紫
)規劃,合先敘明。
四、有關國內空氣品質顏色分級與國外比較之相關疑義,行政
院環保署亦有發布新聞稿說明之(如附件1),略以簡述
如下:國家指標使用方式不同,美國空氣品質旗區分為五
色,我國區分為四色,但在各顏色代表數值定義上有明顯
的不同,如我國細懸浮微粒(PM 2.5)指標紫色為代表24小
時值71μg/m3以上,而美國空氣品質指標(Air Quality
Index AQI)之細懸浮微粒(PM 2.5)紫色為代表為24小時值150.5μg/m3以上,若比照美國分類,以我國目前空氣污染
管制現況,細懸浮微粒(PM 2.5)發生紫色旗幟機率極低,
較不適用於現行濃度之分布預警需求。
五、另本計畫之防護特別於綠色區塊,參照美國標準之活動建
議,加註:「敏感性族群師生,應依個人體質及癥狀,主
動注意空氣品質狀態」,以提醒敏感師生雖於綠色空氣品
質狀況,仍須加強注意。
六、學校實施空氣品質旗幟宣導計畫為本縣重大政策,請本縣
各級學校務必依本縣空氣品質旗幟宣導計畫確實辦理及懸
掛,另本處將不定時派員到校進行訪視以了解學校辦理情
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