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著按「讚」也中槍?
(文/田俊賢律師)
※使用臉書避免觸法須知:
◎留言應避免明示或暗示性交易,也不得使用恐嚇、侮辱性及煽動他人犯罪的字眼
◎不得有內容不實且妨害他人名譽的言論
◎避免張貼虐待動物的照片、影片或訊息
◎不可張貼或轉載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內容猥褻的影音照片
◎不得刊登具療效的藥品說明
◎不可販賣違禁品或須經政府特許才能販售的物品
在別人的臉書(FaceBook)發文,給它按一個讚,或是分享推文,會有什麼法律問題?是否在法律上,等同於其所讚所推之言論,而構成刑法的恐嚇、誹謗、或公然侮辱行為?
【案例1】
某藝人控告2網友恐嚇她女兒,連帶將在她臉書按讚的另兩名網友也一併提告。前兩位恐嚇她的人都已判決,各服40小時社區勞動服務,執行完40小時服務後若兩年內再犯,直接處5年有期徒刑。 (摘自聯合報新聞~http://stars.udn.com/newstars/collect/CollectPage.do?cid=9812)
【案例2】
某藝文界大老表示,關於他與女聲樂家的性騷疑雲,將針對在FB發起「公然侮辱」臉書的人,和所有按「讚」的七千名參與者,提出「公然侮辱」告訴及民事賠償。(摘自自由時報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30/today-art2.htm)
在別人的臉書(FaceBook)發文,給它按一個讚,或是分享推文,會有什麼法律問題?是否在法律上,等同於其所讚所推之言論,而構成刑法的恐嚇、誹謗、或公然侮辱行為?是否構成毀損他人名譽,必須綜合所有客觀情事加以判斷,按讚、留言、分享、推文、轉載等,是否就中槍?因為網路無遠弗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因此網路使用者仍須小心至上。
【本文資料摘自中新法律事務所~ http://honestylaw.pixnet.net/blog/post/59382450-%E8%BA%BA%E8%91%97%E6%8C%89%E3%80%8C%E8%AE%9A%E3%80%8D%E4%B9%9F%E4%B8%AD%E6%A7%8D%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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