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27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185945號函送「各級學校104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辦理。
二、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103年計有33名學生溺水事件,其發生場域大多是在溪河流,且多是在春節與連續假期期間天氣炎熱,學生利用假期前往未標示安全水域戲水所致。
三、請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如各項會議、學生課業輔導或活動、返校日等集會時宣導,並利用學校網站、LED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另請務必於辦理游泳及水域活動時,宣導水域安全。期有效透過 貴校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公布之安全或危險水域資訊,公告轉知學生及家長進行宣導及防制等措施。
四、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本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各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檔案可至「游泳121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ports.url.tw/)。、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策進及協調全校體育工作及行政業務,應設學校體育委員會,審議全學年度體育實施計畫、校內重要體育教學及活動之規劃、輔導及推動事宜;第18條規定,各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各校每學年至少舉辦全校運動會一次,其設有游泳池者,並包括水上運動項目。
六、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自救救生、游泳等概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七、請 貴校於每週五及假期開始前上課日,由班導師於所屬班級加強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並將水域安全宣導時間、地點、內容及參與人數等做成紀錄以備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