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社團要點」辦理。
二、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上揭要點規定,規劃擬訂原住民族社團計畫及經費概算表(格式如附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補助基準:每學年最高新臺幣六萬元(每學年每校以一個社團為原則)。
(三)本署所屬學校,請於108年5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將計畫一式2份,逕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等學校(信封袋封面及電子檔請加註「108學年度○○(學校名稱)原住民族社團計畫」,電子檔併請傳送至yueyue0619@cyhs.tc.edu.tw);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另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提出申請,並彙整(表格如附件)後,於107年5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彙整表一式2份併同學校計畫一式1份,逕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等學校(信封袋封面及電子檔請加註「108學年度○○縣(市)原住民族社團計畫」,電子檔併請傳送至yueyue0619@cyhs.tc.edu.tw);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