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性別平等教育及輔導工作要點」辦理。
二、本署為深化各級學校發展品德教育教學方法與推動策略,並透過成果發表與經驗分享,帶動整體學校社群之品德教育發展與永續經營,持續規劃辦理「108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
三、請學校參考「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規劃辦理,說明如下:
(一)本計畫實施期程為108學年度(經費計畫期程自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以107學年受補助學校優先補助。
(二)申請作業期程: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請於108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件函報本署彙整。
(三)受補助之學校應於109年9月30日前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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