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25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058774號書函辦理。
二、永續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以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特辦理旨揭獎項。評選基準簡述如下:
(一)學校政策管理與落實永續校園/配分比率占30%。
(二)永續發展課程教學/配分比率占30%。
(三)永續人文關懷及社區參與/配分比率占30%。
(四)促進經濟、環境、社會融合的具體作法/配分比率占10%。
三、請有意願參加選拔之學校,於108年6月15日前將相關資料(包括:報名表1份、參選申請書1式10份、資料光碟2份等)函送至本署憑辦。
四、旨揭選拔本年度新增「入選獎」名額及其表揚方式,相關內容至永續會網站查詢下載(網址:https://tinyurl.com/108SUS-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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